閥門電動裝置是用于操作閥門并于閥門相連接的裝置之一。該裝置由電力來驅動,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、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制。閥門電動裝置應有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于閥門的種類、裝置的工作規范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。
閥門電動裝置選擇依據:
1.操作推力。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,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的;另一種是配置有推力盤的。
2.操作力矩。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最主要的參數。
3.閥桿直徑。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最大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,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。
通常閥門電動裝置采用限制轉矩的連軸器。當電動裝置的規格確定之后,其控制轉矩也確定了。當其在預先確定的時間內運行時,電機一般不會超負荷。
閥門電動裝置但如出現下列情況便可使其超負荷:
1.電源電壓低,得不到所需的轉矩,使電機停止轉動。
2.錯誤地調定了轉矩限制機構,使其大于停止的轉矩,而造成連續產生過大的轉矩,使電機停止轉動。
3.如點動那樣斷續使用,產生的熱量積蓄起來,超過了電機的容許溫升值。
4.因某種原因轉矩限制機構電路發生故障,使轉矩過大。
5.使用環境溫度過高,相對地使電機的熱容量下降。
因此必須采取各種方法組合的方式。但由于每臺電動裝置的負荷情況不同,難以提出一個統一的辦法。但概括多數情況,也可以從中找到共同點。
閥門電動裝置采取的過負荷保護方式,歸納為兩種:
1.對電機輸入電流的增減進行判斷;
2.對電機本身發熱進行判斷。上述兩種方式,無論那種都要考慮電機熱容量給定的時間余量。如果用單一方式使之與電機的熱容量特性一致是困難的。所以應選擇根據過負荷的原因能可靠的動作的方法——組合復合方式,以實現全面的過負荷保護作用。
過負荷的基本保護方法是:
1.對電機連續運轉或點動操作的過負荷保護采用恒溫器;
2.對電機堵轉的保護采用熱繼電器
3.對短路事故采用熔斷器或過流繼電器。閥門電動裝置的正確選擇和超負荷的防止是戚戚相關的,應引起重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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